院团委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上级团委和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支部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组织开展对全院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配合党委做好党建工作。选择有利时机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活动,寓教于活动之中,促进青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3、认真抓好团组织建设。建立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的接收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档案。
4、经常深入基层,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经验。
5、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学问、守纪律的青年。
6、积极组织开展学问学习和文体活动。
7、认真做好团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好人好事,组织竞赛评比。
8、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开局先容信、整理有关文书档案并做好归档工作。
10、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1、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12、完成上级交办有关团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