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下发的文件《关于调整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相关防控规定的通知》,现对我院开展诊疗服务相关防控规定调整如下:
一、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入院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再强制进行“四件套”检测(核酸、血清抗体IgM IgG、肺CT、血常规检测)。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的检测除外。
二、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可以在我院进行核酸检测,也可以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我院对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应当予以互认。
三、我院原则上继续实行一患一陪护或无陪护并封闭管理,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如确需更换,更换的陪护人员需核酸检测。对有特殊情况需增加陪护者,我院应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进行管理,避免一刀切。
四、门诊阶段性治疗的患者应当在首次治疗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我院医务人员应当倡导门诊阶段性治疗的患者及家属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做到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我院医生治疗期间应关注患者症状、体征,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排查。
五、我院应提高检测速度,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对住院患者和陪护、门诊阶段性治疗患者核酸检测样本,可以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进行混检。
六、因疫情变化而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动态调整上述要求。我院根据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现行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我院其它各项防控要求不变。
即日起实行。
正规网上投注平台-信誉十大赌场娱乐 医务部
2020年7月14日